?? “賣萌”宣傳源起網(wǎng)絡(luò),點贊于公共廁所,一張張卡通版宣傳畫報(板)悄悄“溜進”了環(huán)衛(wèi)公廁的墻上,其鮮艷奪目的色彩、俏皮可愛的流行語令市民大呼“油菜”。一時間,“賣萌”宣傳之風(fēng)刮遍各個角落、各個行業(yè),就連部隊征兵宣傳、警方抓小偷宣傳也“賣萌”,確實讓人目不暇接。 面對一夜間,馬路上的斑馬線變成了彩色的、立體的,“賣萌”為“愛心斑馬線”;馬路邊的消防栓化身為憤怒的小鳥,有的變成小棕熊,有的酷似唐老鴨,有的直接“穿上”軍裝,成為卡通消防衛(wèi)士……

  如此“賣萌”宣傳,不免讓人啼笑皆非,“怎么會變成這樣?”

  眾所周知,斑馬線是指示行人過馬路的,消防栓是用來滅火的,二者不是讓人欣賞的裝飾品,其標(biāo)識和形狀是不容隨意更改的。既然如此,為什么還要趕這個“萌”潮呢?關(guān)鍵是一些單位和宣傳人員對宣傳教育的主體沒有很好地分類,什么是有趣的事、娛樂的事,什么是法定的事、嚴(yán)肅的事,界限不清,以致在宣傳教育的手段和形式上也混淆不清。

  誠然,“賣萌”宣傳教育效果肯定要比原來單純的說教強很多,而且會給人更人性化的感覺。但必須掌握好行政告知、警示宣傳和網(wǎng)絡(luò)宣傳品之間的界限,既要考慮宣傳教育的內(nèi)容,又要考慮宣傳教育的受眾對象,做到嚴(yán)肅而不呆板,活潑而不出格;既要讓人通俗易懂,又不丟失應(yīng)有的基本原則。這是宣傳教育必須堅守的原則,絕不能含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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