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局加強小作坊火災防控
??? 據(jù)公安部消防局消息,日前,公安部消防局出臺《小加工作坊火災防控技術指導意見》,從建筑防火等級、消防設施配備、火災危險源控制、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,對小加工作坊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明確要求。
????今年1月14日,浙江溫嶺大東鞋廠發(fā)生火災,造成16人死亡。3月26日,廣東揭陽一家庭作坊發(fā)生火災,造成11人死亡。小加工作坊主要從事服裝、鞋襪、玩具、電子器件等加工生產(chǎn)活動,集加工、儲存于一體,可燃物多,疏散條件差,人員消防安全意識相對淡薄,消防安全管理較為混亂,火災危險性較高。
????在建筑防火等級方面,指導意見要求,小加工作坊建筑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,不應設置于地下、半地下建筑(室)內。小加工作坊為三級耐火等級建筑時,層數(shù)不應超過2層,總建筑面積不應超過1000㎡。當建筑構件為金屬夾心板材時,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。當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㎡,或同一時間的生產(chǎn)人數(shù)超過10人時,首層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,疏散樓梯不應少于2部,當現(xiàn)有疏散樓梯數(shù)量不足時,應增設室外樓梯。室內任一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不應大于40m。建筑內部及通向屋頂?shù)氖枭㈤T應向疏散方向開啟。
????在消防設施配備方面,指導意見要求,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250㎡或總建筑面積大于500㎡的小加工作坊,應設置獨立式感煙探測器和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或消防軟管卷盤。建筑內應配備滅火器、火災警報裝置和疏散照明。
????在火災危險源控制方面,小加工作坊的加工生產(chǎn)區(qū)域內嚴禁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,電氣線路明敷時應穿金屬管或阻燃塑料套管。不得私拉亂接電線。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。照明燈具、電取暖設備表面的高溫部位應與可燃物保持安全距離,建筑外墻周圍及防火間距內不得搭建倉庫或堆放可燃物。建筑內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附近不應堆放貨物。
????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,小加工作坊的業(yè)主或生產(chǎn)負責人應每日開展防火檢查,發(fā)生火災時應組織室內人員及時疏散。員工應知道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和滅火器材的位置;應會報火警、會逃生自救、會使用滅火器材。生產(chǎn)中使用酒精、油漆等危險物品時,應落實管理人并嚴格操作規(guī)程。首層安全出口及通向封閉樓梯間、室外樓梯和屋頂平臺的出口不應鎖閉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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